1、精神病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主任医师45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40周岁以下),从事相应工作,兼有博士学位或在大学附属医院精神科担任业务骨干或有两年以上国外工作、学习经历。
2、担任市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3、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关专业满五年以上并担任科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显著学术科研成果。
4、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且能带领本学科、专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
5、已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先进水平或居市内领先地位。
特殊待遇:
安家费30-50万(博导以上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经费面议,并提供过渡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