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免疫规划制度,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在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及院内传染病的监测、信息分析及报告等工作,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协助医院医务科、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科室,参与对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等传染病专科门诊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置工作以及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5.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按照预防接种操作规范做好辖区内适龄儿童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
6.认真执行放射防护的有关制度,做好影像科、肿瘤放疗科人员防护的监督工作,放射场所的辐射监测工作,以及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7.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配合科教科做好院内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放射防护等的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
8.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9.做好死亡及肿瘤上报工作。
10.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监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