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服从医院及科室的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药师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主管及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5岁;
4.具有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资格要求
1.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者、在二甲或三甲医院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三、学历要求:
1.药师及临床药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主管及以上职称者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招聘人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