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在常务副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总部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3、编制医院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报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对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提出建设性意见;
4、在总部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制定医院招聘计划,拓展招聘渠道,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建立人才储备;
5、负责员工培训与开发工作,提出不同类别层次员工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
6、在总部岗职体系指导下,制定医院薪酬福利制度并负责实施;
7、按总部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医院绩效与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开展;
8、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规定,制定医院职称申报、聘任相关规定,组织完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和院内聘任工作;
9、负责组织设计和人才发展,不断优化医院组织架构,负责医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条件、考核方案的制订,并实施中层干部的具体考核和选拔工作,为医院领导做出用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部门职员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历;
3、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医院管理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