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宁河区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紧缺医生。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22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公立医学类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外);
3、非2017、2018应届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宁河区医院官网、宁河区医院微信公众号、丁香园网,查看招聘方案及计划。
(二)报名、资格审查
登录宁河区医院官网(********)下载《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应聘者信息登记表》。
以附件形式发送《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应聘者信息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至********邮箱,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者真实姓名+所学专业。
公告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28日
面试时间:根据招聘进展另行公告或通讯方式通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5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一寸照片,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医院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 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河区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最终入围本次招聘的应聘者与医院签订协议。若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名额,可按考生最终结果递补。
四、录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通过试用期,取得相应资格后享受编制内员工同等待遇。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单位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咨询电话:********(宁河区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庞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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