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贯彻执行总办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3、按门店发展趋势,起草本门店长短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4、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5、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6、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