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职位描述
一、招聘岗位、聘用形式及待遇
招聘岗位:药师
专业要求:药剂师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招聘人数:2
其他条件:
取得药师资格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岗位要求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
4、身体健康,能承担本岗位工作;
5、医生、医技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35 岁,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30 岁;护理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30岁,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25 岁,年龄测算截止时间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者;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应当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 7 天;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4 月 6 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九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98—********
3、报名方式:
(1)通过丁香人才进行简历投递(附件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专业);
(2)邮寄:填写《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邮寄简历、相关材料、报名表;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582 号人事科,邮编:572000;
(3)现场报名:填写《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审核材料。
4、资格审查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2018 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8 年 7 月份前提供)、资格证、简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保存复印件)。
(2)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所提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4)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的,必须在考试前到院人事科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5)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岗位需求与执业类别一致,且从事相应专业 3 年以上者,不受专业要求限制。
(三)考试
1、考试分为面试和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 60%;笔试成绩占 40%,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的整体情况确定。
2、总成绩=面试 60%+笔试 40%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八楼会议室
考试地点:待定
4、笔试成绩以 50 分为合格标准,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以录用。
5、因考生书面放弃体检、放弃录用资格产生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报考同一职位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如笔试成绩也一致,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进行加试,最后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录用。
7、未达考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
1、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考生要求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参加体检人员,按拟聘人数 1:1 的比例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该职位按高低顺序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公示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3 年内未能取得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过程须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不限
  • 最低学历: 本科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职称要求: 不限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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