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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医炮制特殊技术高层次人才

面议

内蒙古通辽市 经验不限 学历不限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公立医院 三甲 1000~9999人

职位描述
高层次引进人才分 3 个层次,未列入以下层次的人才,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层次和待遇。
第一层次:医学学术与技术领军人才;
第二层次:医学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医学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

资格条件:

第一层次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海外留学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能独立开展四级及以上手术;或每年主持疑难病例讨论、组织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分别达 20 例次以上;或多次主持、组织有效预防、控制、消除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专题调查处置。
(四)学术水平和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
引进的第一层次人才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所列第 1、2、3、4、5、6 项条件之一:
1. 持有海外医师资格证书,海外大型医院(医学中心)、知名大学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5 年及以上的留学人才;
2. 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三级甲等医院担任临床一、二级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具有教授及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博士生导师者;
3. 在地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国内医学高等院校附属三级甲等医院担任临床一、二级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具有教授及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担任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5. 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常务委员及以上,或省级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
6. 近五年,取得过以下专业技术学术成果之一:
(1)作为首位人员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1 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2 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 专业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基础医学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累计影响因子)在 20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15 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10 分以上;或在 CNS刊物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第八条 引进人才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一事一议。
(一)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获得者);
2.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首位获得者)。
(二)获得以下称号者:
1. 院士;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4.「长江学者」;
5.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 入选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
(三)能够填补国内、自治区内诊疗技术空白或整体提升我院医疗水平所需的紧缺特需人才或境外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硕士生导师者;
(三)能独立开展三级手术,或作为主要人员每年参与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分别达 25 例次以上;或作为主要人员多次参与有效预防、控制、消除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和专题调查处置;
(四)学术水平和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第二层次人才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所列第 1、2、3 项条件之一:
1. 担任地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负责人;
2. 担任省级医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医药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以上,或地市级医学会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学术职务者。
3. 近五年,取得过以下专业技术学术成果之一:
(1)作为首位人员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课题 1 项及以上或地厅级科研课题 2 项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 专业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基础医学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累计影响因子)在 15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10 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5 分以上。

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作为主要人员每年参与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分别达 15 例次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有效预防、控制、消除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和专题调查处置;
(四)学术水平和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
第三层次人才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所列第 1、2、3 项条件之一:
1. 担任地市级医学重点专科业务骨干;
2. 担任地市级医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医药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以上学术职务者;
3. 近五年,取得过以下专业技术学术成果之一:
(1)作为首位人员主持过地厅级科研课题 1 项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 专业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基础医学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累计影响因子)在 10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5 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报者发表专业论文 IF 在 3 分以上。

待遇:
医院依据不同的引进人才层次提供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按照年度用人计划正常招录的具有博士学位学历的人员,均属于高层次人才,因此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具体岗位情况,确定其可参照的「高层次及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待遇」的层级。

更多详情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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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不限
  • 最低学历: 学历不限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职称要求: 不限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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