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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道德高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博士学位,在临床、教学、科研上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本学科同行专家的认可;
身体健康,能满足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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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学科带头人
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内专业水平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学科前沿的综合能力。担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的优先,具有海外学习或研修经历的优先。
学术带头人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临床专业基础理论,能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在本专业取得较为显著的学术成绩,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具有海外学习和研修经历的优先。
学术骨干
年龄不超过40周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掌握关键诊疗技术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