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临床医学骨外科学
3、引进后可任命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
为加快我院“人才强院”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中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集聚一支优秀的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全面实现医院跨越式发展,结合实际,现拟定中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下:
一、引进条件
1.第一层次:50岁以下,博士学历,主任医师,三甲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
2.第二层次:50岁以下,主任医师,硕士学历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1年工作经历。
3.第三层次:50岁以下,主任医师,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二甲医院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第四层次:45岁以下,副主任医师,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二甲医院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5.第五层次:45岁以下,主治医师,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二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
二、人才待遇
1.第一层次:保障科研启动经费,税前年薪 30 万元,并给予安家费 20万。
2.第二层次:保障科研启动经费,税前年薪 20 万元,并给予安家费 15万。
3.第三层次:保障科研启动经费,税前年薪 15 万元,并给予安家费 5 万。
4.第四层次:给予参编薪资,并给予安家费 5 万。
5.第五层次:给予参编薪资。
三、其他福利
符合人才引进方案的员工可安排配偶在医院工作,并解决孩子本县入学及户口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