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岗位的招聘要求。
二、招聘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公共事业管理、法学专业(限医学院校)。
3、能力要求:
(1)思路清晰,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分析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沟通、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积极性;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5)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优先条件:有医院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