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20
优惠待遇:
1.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福利
2.单位相关绩效
3.科研及生活补助:学科带头人每年补助40万元以上(具体面议),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30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临床专业)每年补助6万元、(医技专业)每年补助4万元
4.新技术新项目能填补我院目前学科空白、创建省市重点专科、具备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可任病区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给予人员、设备及绩效特殊倾斜
5.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学科带头人,工资待遇面议
6.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住所,配偶工作优先考虑。子女入学,县里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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