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要求
1) 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2) 医药护理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
3) 熟练使用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 具有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书面及口语),通过CET-6;
5) 性格稳重,工作认真负责;
6) 能长期稳定工作;
7)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岗位职责
1) 专职处理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 组织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会议;
3) 协助主审委员进行项目审查工作;
5) 组织并参与GCP及伦理审查相关的培训与进修学习;
6) 协助接待申办方的监察稽查及监管部门的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