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熟练承担某一学科的临床医技主要业务;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
3.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过厅局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近三年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4.在临床某一领域技术水平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曾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工作3年以上,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对于掌握了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特殊医疗技能、能填补本市或周边相关技术空白的实用型人才,经医院考核合格,可纳入学术技术骨干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