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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学

面议

重庆 经验不限 硕士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公立医院 三甲 500~999人

职位描述
专业:普外科学
学历学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其他要求:有介入资质者优先;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我院或江津区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需求人数:1




附件:
江津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摘要:
一、高层次人才类别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特殊津贴政策的各类专家;
2、各类正高级职称人才。
3、凡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取得的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工作2年以上的高学历人才。
二、安家资助
1、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江津,由用人单位向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供其使用5年。
2、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江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履行有关组织程序的,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其中,引进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安家补助费由区财政承担。
3、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10-30万元补助。
三、培养使用
1、 引进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2、 引进人才在区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经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予以承认,享受本区同类人员相同待遇。
3、 引进人才在国(境)外取得的执业资格或参加培训获得的从业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与本区同类人才同等对待,允许在津依法执业或从业。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摘要: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硕士正高或博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具有较强临床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市内领先水平者。
3、有较强的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开展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临床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在三级甲等医院科室管理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医学会专业学会委员、市级主要专业学会主任委员职务者。
(二)技术骨干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突出专长,能带动本学科开展新技术,能为医院打造技术品牌者。
2、博士研究生学历,可独立开展工作且有本专业处于省、市领先技术水平者。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引进人员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后,基础工资按照人社局核定的国家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院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10年,根据引进人才类型,医院在其最低服务期内给予特殊岗位津贴,另,住房补助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殊岗位津贴:博士中级及其以下职称2万/年;博士副高、硕士正高3万/年;博士正高5万/年。
2、引进来院的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配偶在外地的,医院在上级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照顾性调入,并尽量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工作。其配偶为研究生学历的,由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其配偶为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由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程序经人社局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办理正式进院手续;其配偶为本科以下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医院岗位要求相符的,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合同制人员对待。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普通外科学
  • 最低学历: 硕士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职称要求: 副高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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