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专业资格:儿科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儿科主治医及以上职称
2.年龄及教育水平:35-60岁,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
4.技能要求:医学基础知识扎实,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5.能力素质: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工作内容:
1.在院长领导下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
2.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早期发现疾病及时指导矫治;
3.加强基层儿保人员的业务辅导和培训,指导日常工作;
4.做好儿保门诊及辖区内儿童保健各类资料的登记、积累和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制定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儿童保健宣教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