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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待遇:
1. 我院委培博士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购房补贴或安家费 20 万元(首付 60%,其余部分 10 年逐渐兑现)、科研启动费 10万元。
2. 我院委培博士毕业后取得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安家费 10 万元(首付 60%,其余部分 10 年逐渐兑现)、科研启动费 10 万。
3. 引进博士(需取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安家费 30 万元(首付 60%,其余部分 10 年逐渐兑现)、科研启动费 20 万元;每月发给1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 3 年。租住过渡房期间,可每月发给 2000 元租房补贴,过渡期不超过 3年。特别优秀和医院急需的的人才有关待通可通过面谈的形式确定。
4. 科技奖励办法参照《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科技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5. 甲(附属医院)乙(博士人才)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相关条款在引进协议中具体约定。以上待遇在签订协议后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