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呼吸内镜领军人才

面议

上海浦东新区 10年以上 博士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周浦医院

公立医院 三乙 1000~9999人

职位描述
一、领军人才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正高职称(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国家级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同等学术地位。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组部千人计划;
2、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863 首席或 973 首席专家;
7、近五年有创新性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前三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
8、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为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上海市学科带头人或担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二、待遇:

1、安置经费:
领军人才给予 500-1000 万元;

2、学科建设经费:
领军人才匹配学科建设经费一般为 300—500 万元;

3、住房:
在本市尚未购房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含后备学科带头人),由医院提供为期 2 年的全装修过渡住房(领军人才 150 平米左右,学科带头人 90平米左右)。

4、编制:
按浦东新区卫计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可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

5、配偶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身体健康,符合医院岗位工作要求,可在院内安置工作。其配偶为其他工作人员的,可协助向相关单位推荐。

6、子女入学、引进人才落户:
在政策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子女就学和引进人才落户。

三、招聘时间

有意向者请在 2017 年 8 月 10 日前投递个人资料或来院面谈。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水平论文、课题及重要成果等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邮箱:********,请附二寸近照一张。请在邮件上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字样。或通过挂号信邮递至人力资源部。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园路 1500 号 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6011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201318
联 系 人:汤老师 徐老师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呼吸病学
  • 最低学历: 博士
  • 工作年限: 10年以上
  • 职称要求: 高级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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