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各专业学科带头人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按规定执行。
2、学科带头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人才标准;
2)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标准;
3)近5年,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最佳医院排行榜百强医院或最佳专科排行榜上榜专科工作;
4) 近5年,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工作;
5) 近5年,获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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