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的带领下,负责精神科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
(2)按照科室内三级医师查房规定,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及诊疗计划;
(3)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各项辅助检查结果书写病历、出具医嘱。
4、任职要求:
(1)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毕业;
(2)职称、任职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录用;
(3)工作经验:2年以上工作经历;
(4)技术、能力: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规范,具备独立值班能力;
(5)品德: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医德医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