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结合专业经验知识,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性的科学判断;
2、 按照操作规范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
任职资格:
1、 具备声像资料鉴定专业的资质,并取得声像资料鉴定执业资格;
2、 声、光、物理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五年以上(研究生叁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
3、 熟练掌握传统及数码的声音、图像资料的分析方法、熟练使用声像类专业分析仪器和工具软件;
4、 能独立完成检验鉴定工作、出具相关意见书;
5、 熟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运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