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科医、教、研工作,做好学科规划和发展;
2.承担全科医学教育和规培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全科医学、心内、急诊、呼吸专业优先;
2.年龄45岁以下,取得主任医师职称;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或重症医学,从事相关专业(全科、心内、急诊和呼吸专业的优先);
4.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以上临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曾担任本科及以上大课授课3年以上;
5.具有较为丰富的医疗工作经验,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医疗、护理工作的基本常规和管理的基本规律;
6.担任过三甲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或教研室副主任以上职务者优先;
7.取得全科医学教师师资证,有全科医学教学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