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3. 具有临床医学背景或人体解剖学教学经历优先
待遇:
1. 直接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除享受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薪资外,完成首聘3年任务后将获得总计60万元的安家费;
3. 提供过渡房并补助1万元房租费;
4. 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
应聘和引进手续
1.将个人简历和《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宁波大学医学院邮箱(********);
2.医学院7天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合格者,提交宁波大学人事处审核,安排具体引进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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