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精神科医生:16名
1、基本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专业和学历要求: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优先录用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尤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精神科、内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者为佳。
二、用工性质: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流程:
【提醒】《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已经发布,请关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网址:********
2、具体招聘信息以届时发布的《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3、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30-15:00)
联系人: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