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往届本科医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录用及待遇
1、录用:录用后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关系或申请编制。
2、待遇:(1)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职称工资。
(2)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人事科
联系电话:0719—********、********
网 址:********
邮 箱:sy********@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