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和主诊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担任病房的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及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每日巡视病人至少2次,对危重症病人应多次巡视并做好记录。
3、书写病历应于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及时检查和修改病历记录、病程录及其他各项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并将病案整理编号交上级医师审查。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撰写会诊、转科、出院等记录
5、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除书面交班外,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科主任、主诊医师查房或巡视病人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的会诊情况,并记录巡诊后的意见,临床病例讨论会上要汇报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或亲自操作各种重要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有执业医生证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