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年龄不超30周岁。博士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4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金30—50万元,每月享受700—1000元博士津贴;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邮编442000
2、联系人:魏 燕 黄 金
3、联系电话: ********;********
4、电子邮箱:人事处******** 二级学院联系方式已标注。
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5、学校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