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卫生局要求、制定护理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各项护理规章制度的实施;
3、负责定期召开护士会议;
4、负责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定期检查各科室护理质量。
任职资格:
1、大专或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取得主管护士职称;
2、具备5年以上护士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熟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及医院制定的本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等;
4、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领导管理、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有客户服务工作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