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一、引进对象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时须提供近期科研成果、立项情况和论文发表情况。
二、相关待遇
1、一经医院考核录用,须与医院签订十年期工作合同,医院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人民币5万元,并提供暂住房一套(产权归医院所有)。
2、月工资按医院岗位工资执行。
3、硕士一经录用,医院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事入编手续。
4、医院发放的生活补助均含兴义市人民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发放的购房及生活补贴(政府未发放前先由医院垫付)。医院发放的标准低于政府发放标准的,按政府标准发放;政府发放标准低于医院发放标准的,按医院标准发放。
三、其他说明:
1、应聘者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科研成果、立项情况和论文发表情况、身份证复印件等各类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一张。材料须注明所应聘职位。
2、上述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
3、未竟事宜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