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
2、具有3年以上三级医院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或二甲医院相应学科带头人工作经历;
3、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及疑难病的诊断及救治,具有一定的科室建设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及创新工作意识,有较强的管理及沟通能力。
二、待遇:
1、进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待遇。
2、符合奖励政策规定者可根据人才类型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30-15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10-5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
三、招聘时间:
2016年7月—2016年12月,提供本人详细应聘资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人事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