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职位描述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护理工作人员(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享受待遇
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将个人材料(有效身份证、第一及最高学历毕业证、第一及最高学位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计生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发至我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原工作单位”。
(2)邮寄报名。
(3)现场报名。将个人材料等证件复印件一份送至我院人力资源部。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珠海市人民医院综合楼3号楼八楼人力资源部(邮编519000)。以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二)资格初审
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内容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以及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
(一)体检。
(二)资格复查与签订劳动合同。体检通过的人员报到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并签订劳动合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护理学
  • 最低学历: 本科
  • 工作年限: 1-3年
  • 职称要求: 初级
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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