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学科带头人1人,副高职称以上。
业务骨干1人,中级职称以上。
业务要求:
(1)霍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的诊断。
(2)急性和慢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及其合并症、重症及耐药伤寒、中毒性痢疾等常见传染病的规范化诊疗。
(3)在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及其他寄生虫病流行区,开展规范化监测与治疗。
(4)常见细菌、真菌、病毒、原虫感染的规范化诊疗。
(5)常见术后感染性疾病的预防和规范化诊疗。
(6)肝炎后肝硬化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7)病毒性肝炎实验室开展抗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性及定量测定、抗HCV、抗HDV、抗HEV-IgM和抗HEV-IgG等检查项目。
(8)艾滋病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