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工作热情积极、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沟通协调能力;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整形外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初级或中级职称。
特别说明:
临床医师岗位要求2009年以前毕业的(含2009年)须聘任中级职称,2010年以后毕业的学生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相关待遇:
1、研究生学历者,经医院考核优秀,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住房生活补贴。
2、研究生学历者,经医院考核优秀,可解决事业单位编制;在政策范围内协助解决上海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