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护理服务标准,监督相关规章的执行情况;
2、统筹管理居民的护理服务,协调开展各项居民基本服务,保居民的高品质养老体验;
3、负责搭建协助生活区居民基本信息及护理信息档案,监控系统使用及维护情况,确保居民相关信息的时效性;
4、负责护理服务团队建设,开展护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团队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任职资格:
1、在公立二级以上或知名民营医院护士长以上职位2年以上或在公立三甲医院护理工作5年以上;
2、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优秀者可放宽至护师资格;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应变能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