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法务管理(院务办公室)
职数:1
备注:硕士及以上,律师专业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招聘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备专业服务精神及良好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
4.吃苦耐劳,具备团队合作及创新精神,执行力强,有责任感。
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通过顺丰速递)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00号行政楼216室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编200080(请注明应聘岗位)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