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医德高尚,有团队合作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专业毕业皆可;
4、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5、2010年以后毕业的必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6、职称:副高或正高
7、年龄:副高级5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55周及以下;
二、专业条件
熟悉处理神经内科常见病并有相应的专长方向。有较好的英语读写能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有SCI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
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照《崇明县2012-2016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人才发展实施计划若干政策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崇委办【2012】22号)执行。
1)凡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一经录用即可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
2)租房补贴:引进之日起5年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
3)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崇明分院工作满5年,可享受优惠购房政策:
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优惠(60%)申购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或给予购房补贴为每户60万元;
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优惠(60%)申购9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或给予购房补贴为每户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