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为我院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作贡献;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临床教学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4、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骨干;
7、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主研人员(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8、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多项;
9、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医学索引》(MEDLINE)权威数据库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多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