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负责心内科临床医疗工作。
任职要求: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2、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临床内科执业证书,可变更执业地点;
3、具有3年以上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心内科工作经验;
4、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
5、医学基础知识扎实,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7、本职位为北京武警第三支队医院代招,执业地点为武警三院,并与该医院签订劳务合同。
工作地址
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2号楼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