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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本科)

面议

浙江嘉兴市 经验不限 本科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公立医院 三甲 1000~9999人

职位描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注重学习,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及对象:应届或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7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1964年8月7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要求:按招聘计划要求的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
5.临床医生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质。
6.具有一年及以上三乙医院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此限)。
7.事业在编在职人员,如要报名,需征得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浙江省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邮编:3140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快件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请尽快邮寄至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以邮件方式网上投递时须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作为文件名,人事科邮箱地址:********。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
4.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 2015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始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或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7)相关科研、论文发表目录,并注明发表时间和排名(具备者提供)。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按嘉兴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儿科学
  • 最低学历: 本科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招聘人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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