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①临床医学专业教育背景,正高级职称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②在三级综合医院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③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④具有独立管理科室能力,临床及科研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有良好发展潜力和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能力;
⑤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廉洁奉公;
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不低于100平米住房一套(在医院服务六年以上,归个人所有),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享受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发人才补贴1000元/月,享受绩效工资。
2、其他未尽事宜可面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一经试用合格,报送人社部门正式办理入编制手续。
3、联系方式:
人事科电话:********,王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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