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敬业守职,勤于学习,富有创新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应聘岗位条件。
4、博士、硕士毕业生为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985高校或211高校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及临床技术水平,有团结协作精神。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
7、护理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能,能从事护理一线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