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工作。
2. 深入各科室了解掌握情况,督促、检查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
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 对科室或有关部门上报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4. 负责实施检查临床、医技人员的技术考核,协助人事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5. 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
6. 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工
作。
7. 完成院长、副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
2、副主任医师(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有二甲以上医院医疗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