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护理部门及临床科室建立之规划;如人力编制及岗位职责制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作业标准、应急预案、技术标准、质量指针(KPI)、临床路径、装备、服务流程及空间等规划。
2 负责培训计划之拟订。
3 协助完成人才招募计划。
4 负责护理部及临床科室之工作时间管制表之规划。
5 承接院长临时交办事项。
岗位要求
1 具有10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护理工作经验(至少督導任2年)。
2 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护理专业知识、医院管理基本理论与实务,人际关系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