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 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50岁以下;副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45岁以下。
2. 有5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省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优先。
3. 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成果。
(二)专业技术人员: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40周岁以下。
2. 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待遇从优
1. 学科带头人: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工资外人才津贴等,提供专家公寓,可安排配偶工作。具体面议。
2. 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安家费,博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及工资外人才津贴,安排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