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负责儿科的业务工作;
2. 在保持现有学科优势的基础上,带领全科医护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儿科在苏州市的学术地位;
3. 完成儿科医、教、研任务。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三级医院工作48周岁以下,二甲医院工作45周岁以下;
2. 副高及以上职称,擅长儿内患者诊治及新生儿的抢救、治疗;
3.三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二甲医院工作,业务能力强者也可考虑。
待遇
1.按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聘用后纳入苏州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2.经考核正式聘用的:年薪面议,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以上(按医院规定,不同职称、学历,补贴不同)。
3、协助解决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工作、入托等问题。
联系方式:丁香猎头 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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