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2、2010年及以后的毕业生应具有《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待遇:
1、经医院录用的以上人员,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2、经2010年后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医师,分别给予8万及1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博士学历者、学科带头人分别享有购房补贴及人才公寓分配等待遇。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学科带头人另需论文复印件及爱人简历)邮寄到人事科。
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8号
邮编: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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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联 系 人: 卫老师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