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团结协作;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热心为患者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三)第一学历为“211”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攻读硕士、博士期间,修学专业方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之内,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3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程序报批录用为省事业编制,相关工资待遇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并为员工提供专业化系统的职业培训、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以及赴海外高端专业培训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