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医院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求,划分三类型学科带头人,分别是领军型、骨干型、潜力型学科带头人。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业技术能力强,在所从事的临床专业领域有自己独特优势,取得地市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具有市级及以上学术团体机构任职经历;
(四)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地市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领军型、骨干型、潜力型学科带头人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
1、领军型科带头人:具有国内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及担任三级甲等医院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经历;具备省级医学会、省级医师学会常务委员及以上任职经历;
2、骨干型学科带头人:具有国内三级甲等医院3年及以上担任三级甲等医院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经历或二级甲等医院5年及以上担任诊疗组长、科室主任(负责人)的经历;具备省级医学会、省级医师学会委员及以上任职经历:
3、潜力型学科带头人:具有国内三级甲等医院5年(不含规培年限)或二级甲等医院10年及以上执业经历;具备市级医学会、市级医师学会委员及以上任职经历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