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特聘人才全职引进
引进南通市级及以上学(专)科带头人(需经主管部门认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职在海安工作),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150万元以肉;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控制在 100万元以内。
2.医学专家和团队柔性引进
针对海安市转外就医人数排名靠前的病种及危重病种,积极引进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三甲医院高水平医学专家及医疗合作团队。与医院签订1年以上合作协议并定期来院坐诊(每周不少于1次),明显提升相关病种县域内就诊率及急危重症救治成功率的,对用人单位给子资助,按实际劳动报酬 35%资助,单个人才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医学专家和团队柔性引进力度。针对海安市转外就医人数排名靠前的病种区危重病种,积极引进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三甲医院高水平医学专家及医疗合作团队。与医院签订1年以上合作协议并定期来院坐诊(每月不少于1次),明显提升相关病种县域内就诊率及急危重症救治成功率的,对用人单位给子资助,按实际劳动报酬40%资助,单个人才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吸引学科带头人落户。在职的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每月补贴 2000 元;江苏省级学科带头人,每月补贴1000元。
3.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
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 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试用期结束后,市里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医院再配套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
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试用期结束后,5年内给子2000 元/月生活补贴。
4.紧缺岗位卫生人才引进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引进的急诊医学、儿科专业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市第三人民医院引进的精神医学专业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市皮肤病医院引进的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试用期结束后,5年内给予1000 元/月生活补贴。
5.含规培证临床医师人才引进
对引进的已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试用期结束后,5年内给予2000 元/月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承担60%,市财政承担40%)。
6.人才培养
在职卫技人员新获得医学类硕士以上学位且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工作协议的给予奖励,其中获博士学位的奖励10万元,硕士学位的奖励3万元,分3年兑付。
在卫生人才队伍中,开展以老带新活动,对优秀结对师徒给予表彰并奖励。
关心卫生高层次人才、紧缺岗位卫生人才生活,对其子女入托入学、家属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照顾倾斜。
7.人才购房补贴
全日制大专30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400元/平方米;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500元/平方米;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600元/平方米。
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8.人才公寓安居无忧
为了让各类人才在海安拥有人尽其才的成就感、生活惬意的幸福感、备受礼遇的荣誉感、吾心安处的归属感,海安市扎实推进“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全面优化广大青年人才来海就业创业的生活环境,以极致的造物匠心,精益求精、淬炼新生,打造乐家青年公寓。在这里,都市消费、文体健康、社交休闲、养老托幼等优质生活配套设施。应有尽有。公寓内优化住房室内空间布局,统一配备床、餐桌、沙发、空调、洗衣机、抽油烟机、电磁炉、微波炉等生活设备,满足住宿基本功能,实现“一键”拎包入住。公寓内设置相应商业设施,配备餐饮、超市等多种业态,同时提供私人保洁、洗衣洗鞋等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