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工作严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
2.熟悉国家及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关于人力资源、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合同管理、薪酬绩效、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至少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四个模块工作;
3.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10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工作经历(担任三级医院职务的须有500人以上管理经历,二级医院须有200人以上管理经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优秀的沟通能力,以及较强公关和危机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5.有同等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